中华宾氏宗亲会入会须知

 

 

    一、本会定名为“中华宾氏宗亲会”,英文译名为:“China  Bin clansman association英文缩写:“CBCA”。

二、本会为宾氏宗亲志愿组成的以姓氏统一、血缘相关为纽带的民间社团组织。

三、本会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,继承、发掘和弘扬中华宾氏文化,推进家族发展。宗旨是:“追溯过去历史、立足现在联络、着眼未来发展”;目标是“互帮互助、消除贫困;共同发展、光大家族”,最终实现中华宾氏家族的永续生存和发展。

四、本会的任务为:

1.发掘、收集、整理家族及族人的相关资料,围绕宾氏家族的起源、迁徙、分布、派系、名人、族谱等内容开展研究活动;

2. 编辑、出版《中华宾氏》丛书和“中华宾氏通谱”,宣传中华宾氏家族文化,增强家族的文化凝聚力。

3.联络全球所有的宾氏族人,建立联系名册,成立各国家、地区及中国大陆各省宗亲分会,开展家族联谊活动,增进族人的家族认同感。

4.重点作好宾氏企业和宾氏名人的宣传,开展中华宾氏家族文化和经济贸易活动。

5.多渠道筹集资金,成立“中华宾氏基金会”,资助宾氏子孙求学,协助解决学业有成宗亲的就业和创业问题。

6.采取多种方式,包括使用家族基金,投资设立宾氏家族企业,丰富“中华宾氏基金会”的资料来源,为家族发展准备后续资金。

五、入会条件
  1.拥护并遵守本会章程,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  2.愿按期交纳会费(或承担本会安排的工作),为本会发展提供帮助;

3.积极支技本会工作,热心宾氏文化研究,愿意参与家族活动。
  六、入会程序:
  1.提交入会申请表,填写详细的会员资料;
  2.由本会发出入会通知,交纳会员费(个人普通会员会费60/年。理事会员需捐款1000元以上),开通会员权限;
  3.通过简报、宗亲网站或者其它形式向全体会员公布,并开展免费宣传;
  4.由本会发给会员证;
  5.参加本会的活动,享有会员的各项权利

6. 入会志愿、退会自由

七、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
1.拥有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2.获得本会所有服务的优先权,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;

3.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
4.享有浏览、查看、使用网站内资料的权限,免费下载为各行各业的宾家人提供的各种专业资料;

5.定期获取本会会刊、活动通报及通知的权利;

6.推荐会员作品到相关刊物发表或协助出版著作;

7.享有提出与发展事业有关的难题如入学、就业等难题,并获得会员中专业人士帮助的权利,还可以就自己及家人的困难向本会求助,本会将发动全体会员的力量,给予尽心尽力的帮助;

8.可以不远行,通过当地分会或会员办理自己的事情,到外地旅行,可得到当地分会或会员在咨询、向导、订票等方面的帮助;

9.在享受各地宾家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时,可以得到优惠和更富亲情的照顾;

10.每年评选优秀会员,给予适当奖励和表彰。

八、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:

1.认同本会的宗旨和章程,执行本会的各项决议,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,能够尽心竭力为了个人和家族的事业而努力;

2.按时足额缴纳会费,为家族提供资金支持;

3.尽力搜集、提供本会所需的家族资料,宣传中华宾氏家族宗亲会及家族网站;

4.有义务向本会会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;

5.积极为本会的活动创造条件,协助本会开展业务活动,并为本会文化宣传和交流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。

九、只是填写完整、准确的注册资料,但没有交费,可以成为本会一般会员,享有浏览《宾家人论坛》和《宾家人留言本》的权利,并可以在交纳必要费用的情况下,参与家族联谊活动。

十、会员退会应书面申请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。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,予以除名。

 

 

 

中华宾氏宗亲会

00五年五月一日